枣庄第一块建设项目用地信息公示牌设立
日期:2011-04-28 17:14
(市)局也同时成立了土地资产监管机构,将全市已供待建、在建国有建设用地全部纳入监管范围,实行国有建设用地批后公示制度、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、土地批后监管动态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措施,对已批土地涉及违规违约用地行为的,将不予验收并限制其至少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,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,促进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依法依规依约合理开发利用。



2/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
返回 |  刷新 |  WAP首页 |  网页版  | 登录
11/15 17: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