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2-05-30 10:43
下被接受下来。专业律师认为,在很多情况下,购房者应当同开发商据理力争,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在收房这一关键环节把好关。
首先,遵循收房程序,防止先收后验的情况出现。有的购房者在收房过程中,遭遇到开发商的不合理要求,一些开发商会要求购房者先交物业费等费用,然后拿钥匙收房,最后才是验房。对此,田工程师表示,这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。正确的程序只能是先验房后收房,然后再办理相关的手续事宜。并且根据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》,物业费用应当按月缴纳,在购房者尚未收房成为业主就提前进行收取一般为期一年的费用,是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