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5-06-24 17:54
的房子跟他家不搭界,不关他家的事。这个房间绝对不可能撤除的,能够洽谈,可是拆不可能,我花了上万元建筑这个房间,拆掉,你们谁赔我?既然是公摊面积,就应该是一同占用,过道应该是业主共有空间。李先生很愤慨,由于跟陈女士交流过屡次,可是一向没有成果。物业公司是怎样看待陈女士建筑房间的事呢?随后,记者跟李先生一同来到翠碧山庄的物业公司。咱们物业是不允许业主私自建筑房子的。该物业公司负责人熊经理通知记者,陈女士在过道建筑房间是周末黑夜悄悄建筑起来的,他们保安周一查楼的时分就发现了,也跟陈女士交流过,可是对方态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