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3-01-14 16:02
我市不断加大保障救助力度,强化城乡低收入人群生活保障。2012年,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亿余元,保障困难群众18万人。
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。我市通过专项检查乡镇敬老院供暖情况,市级财政列支320万元为12处乡镇敬老院配备取暖设施,为部分困难乡镇敬老院采购取暖用煤,全市60处乡镇敬老院全部实现集中供暖。拨款230余万元,为市直城市低保户发放每户352元的取暖补贴,帮助近7000户、1.8万余名低保对象解决取暖问题。同时,加强孤儿和流浪人员生活保障。投资1268万元,加强对1900余名社会散居和机构集中供养孤儿的生活保障。提高孤儿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