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3-05-14 11:13
百房网讯 近日,记者从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,根据《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近日发布了《关于公布2011年以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的公告》,公告包含了2011年以来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的项目名单。敬告广大市民在购房时应查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,保护个人合法权益。
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在选购商品房时的合法权益,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通告中发布了三条温馨提示:查看你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。购买未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的房屋存